主僕史百克弟兄
我們要繼續地來看主所給我們的主題:十字架和生命之路。我們一直在看十字架的原則如何作工在人類歷史早期的一些突出人物——亞伯和挪亞——的身上。在這一章,我們要轉到亞伯拉罕身上;你若對聖經的那些部分不熟悉,我建議你去讀創世記第十七章和第廿二章。
但在我們說到關於亞伯拉罕的事之先,讓我說一些我認為可能會對我們有幫助的話。只有當我們認識了聖經中如何描述這些人物的【獨特】生命特徵的那個特別目的的時候,我們才能正確地、恰如其分地評價並明白他們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他們當中每一個人都是與某種特別的事有關,或者說某種特別的事都是與他們有關的;直到我們能指出那種能說明他們、解釋他們的事,我們就不能明白他們的經歷或神對付他們的方法。也就是說,儘管有一個特別的律加在這些人的身上,但那同時也是生命的一個一般性原則。為要明白我們在神手下的生活,我們就必須看見在神的意念中那是如何一件與我們的生命息息相關的事。
我們講過了亞伯。那件藉著亞伯臨到我們的特別之事,就是【神藉著】他設立了十字架就是那條生命之路的豐滿的和終極的原則。在這第一個人身上一切都被集中起來了;亞伯就是那個人:藉著羔羊的死,隨後也藉著他自己因著那隻羔羊而導致的死——因為他被殺了、被謀殺了——因著他的羔羊,【神藉著】他設立了十字架就是那條生命之路的律。
接下來到了挪亞,在那裏還是同一個原則。但在挪亞身上我們看見的是藉由那一個人亞伯所設立的原則現在以一種普遍的方式彰顯出來。全世界都拒絕了十字架的原則,卻發現沒有路能讓他們通到神那裏。他們碰到了一扇關閉著的門,但挪亞和另外七個人卻因著他們接受了那個十字架的原則,找到了那條通向生命之神的路。挪亞的特別功用就是【神藉著他】設立了這個原則的普遍性。現在不再只是一個人,而是全世界都起來反對那相對為數很少的幾個人;這幾個人靠著十字架找到了那條通向生命之神的路。因此,挪亞成了那個以團體形式彰顯出來的見證,而亞伯卻是以單獨個人性形式彰顯出來的見證。
亞伯拉罕:神的新族類的開端
行文至此,我們要在神的籌劃中繼續向前來看亞伯拉罕,我們看到的乃是神的新族類的開始。有兩個頭銜賜給了亞伯拉罕,都具有很特別的、獨特的意義。這兩個頭銜就是“父”和“朋友”。他是希伯來族裔之父,但他卻不單單是希伯來人之國的父,因為保羅說他也是“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羅四11直譯);還有,他是“多國的父”(創十七4;羅四17)。那是保羅寫給羅馬人的話,因此亞伯拉罕完全擺脫了希伯來族裔,並且正如保羅所說,他是“萬國一切相信之人的父”。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有一個非同尋常的特徵就是信心;他被稱為“滿有信心之人的父”,即有信心的人們,“一切相信之人”。
因此,信心乃是有類屬性的,是一種生命起源的特徵,亦即,是一類人的特徵。它是創造出一種能成為一個族類、一個國家之人民的能力。信心是一個能夠以大能傳播的東西,信心是亞伯拉罕作為父親之身份、地位的特徵;信心乃是個何等驚人的東西!“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廿二17)。在信心中有何等大的傳播能力!你看,亞伯拉罕作為父親的特徵乃是隨後一切事情的原則。那不是僅僅說說某件聽起來並不特別令人受啟發或感興趣的事,而是每一件事的“那原則”。故此,我們就要來看看這個人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的蒙召和分別
我們首先來看他的蒙召和分別。“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徒七2-3)。這是亞伯拉罕的蒙召和分別,表明了迦勒底和迦勒底人【對十字架原則】的拒絕。神沒有為著迦勒底人的開通之路。倘若我們有時間去講講迦勒底當時的狀況,就會發現那當然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極端邪惡:偶像猖獗,罪惡滔天。“你要離開”,那個意思是說,對於迦勒底人和迦勒底來說,通向神的那扇門是關閉著的。然而,亞伯拉罕卻被領了出來、與他們分別開來並蒙受了呼召,意思就是說,通向神的那條開通之路是在那個方向上。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在事情的進展途中,我們要注意的下一個行動乃是我們在創世記第十七章所看到的: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和那個約的“證據”:受割禮。那麼,我們就來注意看看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那個約。你查考一下就會看見,這與持久延續和加增有關;那是一件不斷進前之事,一條暢通、自由、全部的不斷進前之路:生命和加增之路。這就是那個約:“你的後裔必……”(創十七9)等等。這個約與生命或持久延續有關,與加增、生命和增廣有關。但是,這個生命和這個增廣必須經由並基於首先接受這個重大事實:那扇門向著【十字架之外的】其他一切路都緊緊關閉著,【因為】死已經發生了;所以只有藉【十字架】才能到達那扇門的另一邊。那扇門被證明就是十字架之門。
生命、持久、延續和加增,都必須經由十字架而來。正如我們非常清楚明白的,這就是割禮的意義。你相當清楚地知道,在新約聖經中,割禮被使徒保羅連於主耶穌的十字架。你看見那是在【西二11】中清楚說明了的,在那裏我們明確看見【保羅把割禮連於】主耶穌的十字架,並說那是基督的割禮。保羅把這稱為脫去整個的肉體之身;那是與十字架有關。把這【兩者間的】聯繫從【西二11】直接帶回到創世記第十七章,你就能準準確確地看見延續、持久和加增所站立的那個根基。割禮在那裏完全代表十字架:某一種東西的終結和另一種東西的開始。死是說到有一扇門向著某種東西關閉著;生命則是說到那扇門向著另一種根本不同的東西敞開著:那就是從亞伯拉罕開始的神的新族類。
裏面的和屬靈的割禮
但是,割禮在新約聖經中被看作是屬靈的和裏面的。保羅十分強調地說:“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真割禮也是心裏的……”(羅二28-29)。“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腓三3)。那是一件屬靈的事、一件裏面的事、一件出自內心裏的事。那就簡單地意味著在主耶穌的十字架裏,人天然的生命和天然生命的推理,或者說人的“己生命”——“己生命”的意願和“己生命”的慾望——全都被十字架剪除了。“己生命”的每一個表現和每一個方面都被十字架切入,被放在那扇門向著它們關閉的地方;對於天然生命的任何表現都沒有【生命之】門向它開啟。十字架說:“那扇門被關閉了;死臨到了那個天然的生命”。那就是屬靈的割禮。
司提反在他那篇無可比擬的、導致了他被謀殺的信息中,曾一度向那些迫害他、要拿石頭打死他的人大聲說:“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徒七51)。他說“心與耳未受割禮”是甚麼意思呢?他的意思乃是這樣:他們只是願意並在乎他們想要的東西,除此之外甚麼也不要。偏見是一顆未受割禮之心的確定標誌;固執也是同樣的。你所能找見的任何能造成致司提反於死地的局面,都是一顆未受割禮之心的標誌。這就是司提反說這句話的那個思想。出於“己”即天然生命的推理和訴求依舊存在,“己”自行強加於人的慾望和感覺也依舊存在。十字架、屬靈的割禮對這一切都說“不!”。
行文至此,正如創世記第十七章的記載,你看見當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又賜給他割禮作所立之約的記號時,亞伯拉罕所取得的地位就是【十字架割除肉體的】地位。
一個至大的考驗
接下來跳到創世記第廿二章,你就發現亞伯拉罕在那整個處境中所受到的至大考驗。“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廿二2)。你看,在那個約的記號裏,亞伯拉罕取了那個【十字架治死肉體的】地位,即每件事都必須經過對“己”和“己”的所有方面的死。那是在那個約中的東西,那就是那個記號即割禮的重大意義:向著天然或“己”生命的一切舉動、活動和精力去死。他已成了那個約的一面,因為一個約總是必須要有約的兩面;神是一面,亞伯拉罕是另一面。亞伯拉罕已接受了那個約,那已成了很實際的東西。
接著,對亞伯拉罕的考驗來了,以撒就是他所取的那個地位的考驗。事情乃是這樣:神設立了一個約,那個約乃是亞伯拉罕的“那”後裔要像塵沙和衆星那樣多。神要多多繁衍他的“那”後裔,他要成為多國之父,許多君王要從他而出。這些就是那個約的條款。亞伯拉罕已說過:“好的,主,我贊同那個約”。主說:“很好,但那絕不是沿著你天然生命的資源之方向的:你自己的精力、你自己的能力、你自己的聰慧。那種東西必須、也只有經過死而復活【才能被使用】。”亞伯拉罕又回答說:“是的,主,我贊同這事,我同意、我接受,我要履行那個記號之事來作為我所取得的地位的宣告。”
哦,我很希望你們在那裏放一個括弧,裏面放上新約聖經中另一個與割禮並行的表號:受浸;因為在新約聖經中這兩個總是一起並行的。受浸乃是基督徒的方式,就像希伯來人行割禮那樣,說:“我向著我自己死,我向著天然的生命死;我在基督的十字架裏剪除那一切。我藉著受浸宣告說,就像亞伯拉罕行割禮那樣,我接受這個新約:我的前途從神而來,不是出自我自己;就著我自己的天然生命而言,沒有任何指望;只有藉著十字架在復活裏才有希望、才有生命。”亞伯拉罕以一種實際的方式取了那個地位,成了那個約的一方。
接著,亞伯拉罕靠著一個神蹟有了以撒,對此,他沒有任何理由期盼這個神蹟還會重演。神把一切都緊緊地綁定在以撒身上;不是亞伯拉罕的任何後裔,而只是以撒。那個時候,以撒是作為神那個約的體現而生活。若是以撒死了,那將會有甚麼事發生呢?那是何等的考驗!接下來就是以撒站在神和亞伯拉罕之間。以撒是說出:“因為有神這個約【作保證】,所以有神就有一切”,或者“沒神就一無所有”。那是個有神就有一切或無神一切皆無的問題。你明白嗎?神給亞伯拉罕子孫繁衍衆多的應許已經說過好幾次了,但這個應許只能經由以撒被獻在祭壇上才能應驗;因為亞伯拉罕一順服,神就立即再次向他顯現,並使這個約正式獲得批准、生效:“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創廿二16-17)。
我想我們必須從中汲取一些非常實際的教訓和價值。首先,除非那件事被交付出去,並在其上印上了十字架的印記,否則,就沒有甚麼事能夠被真正建立起來。你明白了嗎?即便那可能是從神那裏給你的東西,但在我們裏面總是還有一些危險之事,與神給我們的那個東西相碰撞。我們會讓我們的己迂回潛伏進來,設法把那個東西變成我們的。這就是“己”!這就是肉體!哦,是的,真的是神給了我們一個職分,我們就抓住它,就因著愛慕那個職分而變得嫉妒起來,生怕有人從我們手中奪走那個職分,生怕有人來干預我們的職分。你明白了嗎?肉體就是以那樣的方式,從許許多多的方向和連接點冒出來。但是,當神要作一些事,然後我們就進入到其中;我們就進入場景、插手其中。
不知為甚麽,肉體總是不能叫自己遠離我們人生中的諸多事情,甚至是神用神蹟所作成的事情,我們意欲把所有事情都轉化成我們肉體的榮耀和滿足。甚至可能是神給我們一件事——你可能在想神所給的許多不同的事——但直到它被交付了,認識到了向我們自己死的標誌,並認識到那件事存活只能是為了神也歸於神,又認識到我們與那件事的關係——無論那是甚麼關係——存活也只能是為了神且歸於神,那件事才會被建立並獲得證實。在每件事情上,十字架都是那條生命之路;並且十字架對之說“不,不!”的那件事,會立即廢棄十字架。一旦任何那種事抬起頭來,我們就是在立即反對神給我們的那件事上的生命,扼死其生命,限制其生命。
我們如此不但會遏制我們屬靈的進步,也會把神要加增、增長的意圖弄小。為甚麼神不能加增我們?為甚麼在教會歷史的初期會有在生命裏的繼續加增、不斷加增、一直加增?增長、增長、再增長?單單思想一下在保羅短暫的一生中所發生的一切吧!僅僅在一個人短暫的一生中,教會已遍佈整個當時的已知世界!然而從那時起已經近兩千年了,這個世界【許多地方】還沒有接觸過福音。這個反差太可怕了,但那是甚麼原因呢?為甚麼呢?答案清晰、確鑿地乃是這樣:人不知何故或不明何因地介入到了神的事當中,並把它轉向了他自己。十字架沒有被持守在它當有的地位上,好給神一條暢通、完全、自由的道路。
除非那個基地被深深烙上十字架對我們的肉體和天然生命的印記,否則就沒有甚麼事能夠獲得真正的加增。這是你我在我們自己的生命裏必須非常深入學習的功課。一方面,每件事都必須帶著向“己”生命的原則死去的記號;另一方面,生命只能在只出於神和一切都出於主的領域之內。為了生命和加增,十字架的印記必須要在每一個基督徒個人的生命裏;每一個地方上的聚集也必須以這樣的方式被烙上十字架的印記;就著任何個人的雄心和志趣而言,那個聚集必須是一個被釘死十字架(並且是被徹底釘死十字架)的神子民的團體。事情就像那樣。很清楚的是,對基督個人來說,這就是祂的道路:十字架的道路。
亞伯拉罕:神的朋友
行文至此,我要來說說亞伯拉罕的第二個頭銜——朋友。亞伯拉罕是舊約聖經中惟一一個被稱作神的朋友的人。雅各說亞伯拉罕被稱為神的朋友(雅二23)。主自己藉著先知以賽亞的口說話,也用了這個短語:“我朋友亞伯拉罕”(賽四十一8)。約沙法王在【敵軍壓境的】緊要、急需關頭向主祈求,他是在“為祢朋友亞伯拉罕的緣故”(代下廿7直譯)的根基上求告神的。關於摩西,聖經說主與他面對面說話,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樣;這並不推翻我剛剛說過的,因為這裏的希伯來單詞是個完全不同的單詞。神說祂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如同人與朋友說話一樣時所用的那個單詞,意思只是指人的鄰舍或同伴【רֵ֫עַ/rêa‛(出卅三11)】。然而用於亞伯拉罕身上的則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單詞,意思乃是“蒙愛的人”【אָהַב/’âhab(賽四十一8;代下廿7)】。你可能同你的鄰舍談很多話、講很多事,但你卻不會把你講給你心愛之人的事講給你的鄰舍。因此亞伯拉罕的那個頭銜是獨一無二的:神的朋友。
你有沒有看見亞伯拉罕為甚麼是神的朋友呢?你有沒有看見“神的朋友”那個絕無僅有的頭銜之基礎呢?那是因為他徹底棄絕“己”生命,這在他獻以撒的事上被淋漓盡致地表現並證明出來。對於亞伯拉罕來說,他明白以撒若沒了,一切就都沒了。但神是神,祂已經立了一個約,“因此我能承受得起把以撒獻上。神會用某種方式把以撒帶回來”。保羅說亞伯拉罕相信那位能叫死人復活的神(羅四17)。當你所有的經歷把你帶到一個地步,使你能夠把一切都徹底放手交給神,是因為你如此絕對地相信神,知道無論你放棄多少,就著神所關注的長遠角度來看,你將不會有任何損失;你若把一切都完全絕對、徹底地放手交託給神,你不會有任何損失或受到任何限制。我們與神的關係若能達到這樣一個地步,看上去神好像在那裏擊打在我們自己裏面所包括的一切和所綁定的一切,說,“好吧,主!祢是立約的神,關於這件事祢已經立了約。我不知道祢將要如何作或要作甚麼事來成就這個約,但我願意與祢一同進前”。那就是這個朋友關係的基礎。
這樣,你就看見那是如何指向主耶穌的十字架的。“人算甚麼,祢竟顧念祂?人子算甚麼,祢竟眷顧祂?祢叫祂比天使微小一點,賜祂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祢手所造的都派祂管理,叫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來二6-8直譯)。“祢派祂管理祢手所造的”(詩八6直譯)。從上下文看那人子就是耶穌基督。早在萬古之先,神就派祂去管理一切,叫萬有都服在祂的腳下,使祂承受萬有為基業;聖經就是這麼說的。既然這樣,就到十字架那裏去死吧!祂獻上了祂自己,祂捨了祂的生命,祂如此行把神的約中的每一件事都帶到了十字架上,但是祂卻相信神。遠遠在十字架的另一邊,祂的後裔多如海邊的塵沙和天上的衆星:一切都是經過了十字架才有的。你明白這個原則了嗎?那是一個非常、非常令人歎為觀止的原則。
因此,【神先藉】亞伯設立了那一次永遠的原則;【又藉著】挪亞表明了那個原則是個多麼絕對普遍的原則。亞伯拉罕則表明了那個原則與神要從各國各民中得著數不清的子民的偉大目的有關,亦即,神要藉著十字架之路,藉著用向肉體關門之法,從列國中為祂兒子的名得著“一個【整體的】子民”。
我們這些關注傳福音、多民得救、神的加增和人的生命之問題的人,巴不得我們不要把大量我們肉體的東西帶進來而阻擋這聖工;不要因為我們進入了畫面、插手到這些事奉之中而敗壞了祂的聖工。只有一個被釘死十字架的教會才能存活並且增長,除此以外別無他路;只有被釘死十字架的男女才能活在神面前並且繁衍增長;也只有一個被釘死十字架的職分才能帶來生命和增長。
你聽說過關於亞伯拉罕的那個故事:在試煉與考驗的間隙當中,發生了夏甲和以實瑪利的事——那是當亞伯拉罕試圖用自己的能力來作成、來成就神的事的時候,他在神那邊卻碰到了那扇關閉著的門。他明白了這個道理後就向神呼求:“但願以實瑪利活在祢面前”(創十七18)。因為“以實瑪利不能活在神面前。我想靠著自己的能力、才智、和努力來成就神的目的,從而生出了以實瑪利。我生了以實瑪利,但他卻是死的,他不能存活!【因為】神沒有接納他”。“但願以實瑪利活在祢面前!”不!沒有哪一個以實瑪利能活在神的面前,【因為】那是肉體的果子和肉體的工作;只有以撒才能活在神的面前,【因為】以撒蒙了神的喜愛。這就是亞伯拉罕生命中十字架的標誌。
為了遵從史百克弟兄“白白地得來、白白地捨去”(太十8)、不圖牟利、他的信息務要逐字逐句轉載的心願,我們特別懇請,你若要與他人分享這些信息,請你務必尊重他的心願,白白地送給他們——不作任何改動、不收任何費用(必要的分發費用除外)、並附上這一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