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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膀臂

主僕史百克弟兄

第八篇 十字架和聖靈


讀經﹕以賽亞61﹕1至62﹕1。

我們再向前看一面有關主耶穌十字架多方面之果實。我們記得主耶穌自己曾豐富的引證以賽亞61﹕1-3的話。那時祂受了浸,天為祂開了,聖靈降在祂身上。這是象徵祂經過十字架(受浸),現在正式受膏作僕人。祂在曠野曾受試探,在各方面完全擊敗仇敵。祂在聖靈的能力裏,來到拿撒勒祂長大的地方。安息日,進入會堂,有人把以賽亞的書給祂,祂就念這段經文。然後坐下。(按當時規矩,凡要坐下的人,都是要講話的人。)所以會堂裏的人都定睛看祂。祂就說﹕今日這經已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4﹕14-21)。由此可知,這段經文不僅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更是應用在主耶穌和這新時代之人的身上。

頭的受膏流到眾肢體

要注意這受膏(或聖靈的膏),首先是膏在『主(耶和華)的僕人』(這是以賽亞對基督的稱呼—賽42﹕1)身上。但先知立刻將這僕人轉變到他們,你們…的詞。所以就有『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那時、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修理葡萄園的。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人必稱你們為我們神的僕役』(賽61:4-6)。因主僕人的受膏,神的子民都得其價值、利益和幸福。這就是基督作頭受膏,流到眾肢體。

剛才我們讀以賽亞62﹕1『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 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我們曾說該書末了幾章,多次題到錫安、耶路撒冷。意即錫安承受膏油的一切價值、利益和幸福。如,賜華冠,喜樂油,讚美衣,給錫安(61:3)。錫安就是豫表今日的教會。錫安的光已經來到(60:1)—指明教會的見證已恢復。在以賽亞六十一章,我們就進入錫安的生活、錫安的自由。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這是對錫安的信息,也是對教會的信息。當初神的子民被擄到巴比倫,就是落在受捆綁和屬靈死亡的光景中。先知的信息就是豫言他們從其中蒙拯救,脫離那些捆綁和屬靈死亡,而進入生命和自由。主耶穌這位僕人來,就是給他們拯救!但屬地的錫安,屬地的耶路撒冷—即當時的猶太人(屬肉體的以色列),不接受這僕人—受膏者,故不得蒙拯救,失去了受膏(Anointing)的一切祝福。所以猶太主義或律法制度乃是反對抵擋受膏者(基督)的。屬地以色列乃是藉著律法制度殺死主耶穌。但教會(真正屬天的以色列才能實際代表教會)接受了這僕人—受膏者,因而承受了受膏(Anointing)的一切祝福。

請問,承受受膏(Anointing)祝福的人是甚麼樣的人?這班人必須是那些﹕(1)尊重感佩、鑑賞體會『福音(好消息)』(Good Tidings)的人,因為他們心裏柔和謙卑;當時屬地猶太人不是這樣。(2)有受破碎、受拆毀(Broken heart)之心的人;當時屬地以色列人不是這樣。(3)真實覺得、確認自己是被擄(Captives)的人;當時猶太人也不是這樣。他們相信而且認為自己乃是全地最自由、最無捆綁的人。他們和主耶穌的爭論就是如此(約8﹕33)。結論﹕只有那些捨棄驕傲,心裏柔和謙卑,聽信福音;有受破碎之心;確認自己是被擄的人;在屬靈道路上,真實需要這位『主的僕人』;無論生活工作或事奉,都活在祂的受膏裏(出乎自我者都死葬,出乎基督者都活出來);才能真實得著釋放、得著自由!

新約聖經符合部分—加拉太書

以賽亞六十一章的豫言和信息,與新約聖經相符合之部分,就是加拉太書。『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3﹕2,5,13,14)。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4:6)。『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5:5,16-18,25)。『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6:8)。

上面這些經節都是說到聖靈,也就是受靈膏(Anointing)。下面的經節就是說到十字架。『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神兒子的信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2:20)。『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3:1)。『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5:2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6:14)。

上述所引用的話語,就是保羅對加拉太的眾教會說的(加1﹕2)。其中兩個非常清楚和較重要的論題,就是十字架和聖靈。所以十字架和聖靈構成了以賽亞五十三章和六十一章中間的橋樑。

基督教的根本屬靈特性

我們知道加拉太書包含著保羅驚人的爭戰。該書講的話比任何書都猛烈。自然按神學的道理有其解釋。但由全新約聖經來看,保羅這場爭戰乃是有關基督教的根本屬靈性質。真正的基督教乃是屬靈的(意即彰顯基督,活出基督的)。這爭戰清楚指明﹕在生活工作事奉之各方面,藉著十字架引到屬靈地位,活出屬靈光景。

摩西從神得著的律法(五經)全部是啟示並指向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但後來他們失去啟示,又被仇敵撒但利用變成猶太教,僅僅剩下字句、律法、條文、制度…。眾先知的工作就是要領他們回到啟示的神子這裏,然而先知卻被他們逼迫,甚至殺害(徒7﹕52)。歷代真正的基督教乃是彰顯基督、活出基督,結出聖靈的果子的(加5﹕22,23);也被撒但混亂,變成不屬靈、不能承受神的國之屬肉體的東西(加5﹕19-21—異端原文宗派),變成猶太化拘守形式禮儀,遵循屬地暫時之信條、模型、樣式…的宗派,甚至落進後來所謂虛假屬靈之奧秘派等等!保羅看見了當時加拉太信徒這種抵觸屬天屬靈的光景,難怪他說了許多很強烈的話!他不讓步、不畏縮,因為他對這問題(基督教會之真正意義和根本性質乃是屬靈的),有令人顫慄的親身經歷。他全身之血輪都為此事爭戰,並且指明—基督教會不是一個屬地之制度或系統,乃是一種屬天屬靈的生命和生活。基督教會最根本的事就是在聖靈裏的生命,只有經歷十字架(死而復活—出乎自我者死葬,出乎基督者活出)才能產生在靈裏的生命!否則,基督教會的整個性質就已經改變了,十字架的意義也已經被破壞、被推翻了。所以保羅用十字架的一切力量,向著魔鬼的詭計,突進衝刺爭戰!(關於奧秘派,請參閱在基督裏一書。)

保羅反對教會變質之武器

(1)他個人的經驗和歷史

首先是他個人親身的經驗和歷史—這實在是最有權能的武器。光有客觀聖經的道理、解釋或神學,尚不能構成有權能的武器;只有個人主觀親身經驗和歷史之實際見證,才是最有權能之武器。(例證,聖經道理﹕屬肉體的事…如仇恨、結黨、宗派,…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即不能讓神掌權。—加5﹕19-21。保羅自己原初的光景就是這樣—仇恨、殺死司提反;結黨、拿大祭司文書捉拿男女下監;宗派、在迦瑪列門下受教,熱心事奉神!後來遇見主,大大轉變。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儆醒、不食…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林後6﹕4-10。結果,同宗派的人後來喊說,除掉他,他是不當活著的!…這是保羅的基督教!是他親身的經驗和歷史。今日你我的基督教是不是這樣?)

保羅反對教會變質、反對教會降為低賤卑劣,其武器就是他個人的經驗和歷史!這實在是他的妙舉!他曾努力達到猶太教的梯頂,比他同歲的人更長進,為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1:14)。他曾為著他的宗派、制度、禮儀、規條、形式…,奉獻一切!他從不妥協、一半一半,他作事非常認真。『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徒26﹕9-10)。但他最後之結論是甚麼?『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意即按他自己的經驗和歷史,獻身給猶太教這個宗派,完全是失敗的。實際上他就是說﹕這是我推行宗派工作的結果。我雖然是全奉獻,但並沒有比任何人更好!神的永遠目的是要我們得著並充滿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不是推行任何的宗教事工。

(2)十字架的意義

其次,保羅從事猶太教派工作之羞恥結果,就是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無人能救!只有當他遇見了主耶穌時,他才發現猶太教派的千百事工,全然失敗。他發見並認識了十字架,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神兒子的信而活』(加2﹕20)。保羅從死而生,他藉著信服主耶穌的十字架,有了一個完全新的起頭,新的歷史,新的經歷!

另外,他發見並認識聖靈。他奉獻自己徹底遵循猶太教派的廣繁律法制度,但都失敗了。該制度所不能給他的、不能為他作的,聖靈都給他、並為他作成了!為這緣故,在加拉太書中,他給聖靈很大的地位。所以基督教會之整個見證,都在於十字架和聖靈。在十字架的根基上,聖靈反轉全部經歷,改變整個局面。

(3)基督的意義

再其次,保羅發現基督的真實意義。基督這名在該短書內用了四十三次。該書指明了基督的真實意義—即整本舊約所記之律法廣大系統和一切的條例定則,都在基督自己裏面,藉著釘十字架,完全應驗實現。神所要求的一切義都成全了。耶穌在約但河受浸(豫表十字架)時,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3﹕15)。關於宇宙一切的義這論題,都在主耶穌的十字架裏成全了。基督釘十字架成全實現一切的義!舊約聖經所說的一切(包括以賽亞)都在基督裏應驗實現了。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與祂完全聯合。我一切屬天然、屬肉體、屬自我的,都在祂裏面死葬了。神所要求的一切也都在祂裏面成全了。現在我生活行動、工作事奉,不再是老舊的我,乃是基督藉著祂的靈在我裏面活著。所以我現在活著就是基督!」

(4)恩典的意義

再其次,保羅在該書中題到恩典的意義。恩典把我們擺在一個完全新的根基上。一切的禮儀、規條、形式,一切律法的要求,只能加強我們邪惡良心之意識,不能救我們。(我們相信加拉太書寫的比羅馬書早。羅馬書寫的更詳細。)所以他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羅7:7)。意即律法叫人知罪;律法點活並加強人對罪的意識。恩典是讓基督活出來。神的恩典就是叫我們得著基督、充滿基督。

(5)聖靈的意義

末了,保羅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基督徒得著的聖靈乃是兒子的靈,不是奴僕的靈。當初的奴僕是買來的,完全無自由;奴僕心裏不願意事奉,也無辦法,一定要聽從。但兒子完全不同。基督徒作神兒子的事奉乃是甘心樂意的,並且是從心裏因愛父,使父歡喜,活出所要的而行的。這就是聖靈—作兒子的靈所有的表現。聖靈在信徒裏面每時每刻都在儆醒,而且敏捷的關注察看,到底有何事需要完成?你我豈不應當認真關心注意聖靈的意義麼?今日各處的聚會恢復主的見證,必是時時跟隨兒子的靈,眾肢體各盡其職,活出基督身體之實際,讓父神心滿意足!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向這班真實活出神兒子的靈之聖徒們!仇敵恨惡這樣的見證。牠千方百計不惜任何代價,來破壞、打擊、毀滅。保羅當時不僅與猶太教、律法主義者爭戰;他乃是直接與這個巨大之仇敵爭戰!因為這仇敵反對父家之見證,反對十字架之真正果實。

自由的真意—被聖靈管理

撒但的詭計有兩面﹕一面是守律法的極端—叫你熱心事奉,遵守聖經字句達到極端,成為律法主義(Legalism)者(Legalist)。如,一地一會(其實經中也有數區一會—參徒9﹕31原文,Vatican Manuscript),閉關弟兄和其某些後人強烈堅持;不遵守者、趕出去、殺死!(律法主義者就是靈界之殺人者!)又如,照自己了解—堅持一餅一杯,方言靈禱,晚餐(不能白天舉行),…凡不遵行者、見外,殺死!上述是外面形式、作法的律法主義者。還有裏面道德的律法主義者。如,有人被過犯所勝,顯出肉體的行為,道德的律法主義者(其實自己也是同樣犯罪發肉體,不過當時未顯出;這種人就是宗教家、法利賽人。)就立刻定罪、審判、打擊!(真正的屬靈人乃是活出基督,用溫柔的靈,而且自己謹慎小心的、把他挽回過來。不是切斷、搗碎、熄滅、減少;乃是幫助、恢復、興旺、加增!—加6﹕1)。這一極端之爭戰,保羅在加拉太書已經打勝了。

另一面是自由的極端—撒但說,既然不必守律法,現在你已經在恩典中自由了。所以你可以願說甚麼,就說甚麼!你喜歡怎樣行,就怎樣行!所謂自由就是無限制、無約束。若有任何限制—拒絕!這就是另一極端。撒但叫你作一個全然無法無天的人!但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說的自由,乃是在聖靈裏的自由,也就是受聖靈管理的自由!無論加拉太書、羅馬書,或希伯來書,雖然說到不在律法之下,但都是說到在聖靈的管理之下!聖靈的管理不違犯神聖的定律。基督釘十字架沒有改變律法;基督自己和聖靈也未改變律法。改變的不是律法,乃是我們這個人!當聖靈(即活的基督)進入我們裏面,若是我們時時順從聖靈的引導和管訓,我們的生活行動就不是在律法以下,乃是在聖靈裏(加5﹕18,25—中文的若,就是自願)。其結果,我們天天改變,榮上加榮的像基督,活出基督(林後3﹕17,18;腓1﹕21)。當我們裏面的基督活出或彰顯的時候,不僅是成全律法,而且是超過律法。(參太5﹕21,22,27,28;約壹3﹕15)。所以基督是我們榮耀的盼望(西1﹕17)。

剛才說,聖靈的管理(引導和管訓)不違犯神聖的定律。何謂神聖的定律?神聖的定律就是全部聖經神所啟示之屬靈永遠原則。有者是字面的,有者是原則的(聖經的原則是豐富的,但因我們屬靈幼稚,有許多尚未摸著;待靈命長進,才能發現)。例如﹕十誡中有不可殺人。字面的神聖定律是不可用刀、槍…殺人。原則的神聖定律是不可向人動怒、不可罵人(太5﹕21,22)。活在聖靈裏、被聖靈管理、彰顯基督的人,不僅不用刀槍殺人,也不用怒氣、辱罵殺人!又如﹕當守安息日。字面的神聖定律是作工六天、第七天休息,身體必定健康。否則身體必受虧損。對猶太人來說,他們有固定的一日作安息日。對普世人來說,任何一日都可作休息日。原則的神聖定律是在基督裏的安息。真正的安息日不是一個日子,乃是一個人。信入基督的才真實得著安息。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所以安息日是一個原則(或神聖的定律),經過安息,身體可以得著新的力量,屬靈的生命可以得著更新和增長。

新約聖經給我們看見,聖靈的工作和運行,不僅注重聖經字面的意義,更注重聖經原則的意義。無論字面的或原則的,都是為著屬靈生命增長、活出基督的。另一面,被聖靈管理(順從聖靈引導和管訓)的人,雖然按照聖經採用某些榜樣和作法(聖經榜樣和作法不固定、也不完全,聖靈可隨時改變),但其本身都不是目的,乃是為著屬靈生命的增長、活出基督這個目的的!聖靈是聖潔的靈,是愛的靈,是真實或真理的靈,是智慧的靈…。一切不聖不潔,無神聖愛,不真實或不透明,缺乏神聖智慧…的行為,都證明—不是在聖靈管理之下的。

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只有那些自願接受十字架,經歷死而復活,一舉一動都活在聖靈管理下的弟兄姊妹,才能真實得著主膀臂的顯露!所以如果十字架是我們的根基、聖靈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的生活工作和事奉、就必顯出我們真是神的眾兒子了。求主憐憫我們!

(“主的膀臂”這串信息﹐專一強調十字架。非直譯﹐乃編譯。讀者可參閱原著“The Arm of The 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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